2013年7月11日,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了代某等20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参加庭审的有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律师、陪审委员等共计80余人。
为此次庭审顺利进行,副院长王鹏举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和少年法庭人员为公判庭配备各种庭审设施,确保开庭顺利。因本案涉及被告人较多,且被告人均是取保候审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防止被告人串供,该庭从上午8点30分开始至晚10点庭审结束,休庭期间,法院为被告人准备了午餐和饮用水,体现了法院对罪犯人性化管理。法警队密切配合,使该案件庭审顺利进行。
此次庭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律师、陪审委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