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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资格提起环境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2015-12-14 16:00:57


   环境是人类共享的公共财产,任何人都不可能对其拥有专有权和排他权。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里的控告包括向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控告和人民法院起诉两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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