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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能否代为当事人进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3-07-20 10:53:01


  根据《民诉意见》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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