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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应符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3-07-20 11:07:38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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