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下午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庭长公小青组织召开全庭干警会议,向干警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关于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
会上公小青庭长指出此次活动所指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卡消费、免于付费享受折扣的凭证。她明确要求要深刻认识此次清退会员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把清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结合实际,坚决迅速,严格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在群众心目中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会后干警们均表示能按照文件要求去做,在此次清退活动中,我庭未发现干警持有清退范围内的会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