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两个年”活动精神,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结合本院开展的“三评查”活动,将年初进行的庭审观摩考评活动向更高层次推进,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新一轮庭审观摩考评已全面铺开,并取得显著效果。
2013年1月,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庭审观摩考评活动,成立庭审观摩考评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审委会委员为成员,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日常总结、通报。庭审观摩考评采取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网上观摩。通过科技法庭系统,随机选取案件点播庭审实况;第二种形式考评小组现场观摩。选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观摩考评小组成员组成观摩组,集中到庭审现场参加旁听。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将庭审观摩考评拓展为司法公开与监督的一个平台。
为使考评工作扎实开展,院党组制定《鸡冠区人民法院庭审考核实施办法及评查标准》,力求“三个确保”:一是确保考评“全覆盖”。考评对象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考察庭审行为、庭审程序、庭审公正、庭审效率等方面的庭审活动能力。审判庭每人每年至少观摩二个庭审,执行局以执行小组为单位,观摩执行听证案件。庭长、分管领导都要亲自开“示范庭”,与审判员按同一标准进行观摩考评。
二是确保庭审规范。要求庭审规范、有序。年初制定的《鸡冠区人民法院庭审考核实施办法及评查标准》,对庭审规范做了规定,要求“合议庭全体到位,着装整齐,举止得体,语言规范,形象庄重,有良好的司法礼仪。庭审准备要充分,程序要素齐备、层次清楚、推进流畅、重点突出。
三是确保考评结果权威公正。明确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对审判人员的评查标准包括庭前准备、精神面貌、庭审规范程度、庭审驾驭能力等四个大项,对书记员的评查包括庭前准备、精神面貌、记录质量等三个大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出现未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庭审中剥夺当事人正当诉讼权利、因工作方法不当当庭与当事人争吵等七种情形的,庭审考评为不合格。考评小组网上观摩、现场观摩后每名成员当场打分,集体评议,由审管办对考评意见进行汇总并做出通报。
通过庭审考核活动,认真查找庭审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症下药、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实行边考评边整改,审管办对每次观摩考评情况进行通报,重点指问题,力求边观摩边整改边规范。考评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考评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加强业务培训,帮助法官提高审判驾驭能力。
上半年,已经邀请人大代表、陪审委员参加庭审现场观摩8次,观摩频率增至每周至少组织二次,观摩范围从普通审判员庭审,扩展到庭长、分管院长必须亲自开庭,为干警做出表率,形成比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规范化、把握争议焦点精确度、政策法规理论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做群众工作本领等各项基本技能的浓厚氛围,要求庭长必须当表率、作标杆。现审管办已经组织了20余次现场庭审观摩活动,并及时对庭审观摩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