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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发布时间:2013-07-25 09:49:08


  诉讼费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国家法律,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它诉讼费用。

  自2007年4月1日施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来,鸡冠区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改变之前的收费方式。对于需要追缴、缓交诉讼费用、调解、撤诉的案件均依照财政“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收取,降低了收费标准,而且免除了之前收取的实际支出费用。对经济困难的特殊群体,积极给予办理缓、减、免手续,便于弱势群体诉讼。

  鸡冠区法院涉案的一切费用均由立案庭统一收取,在严把立案关口的同时,对诉讼费用的收取也是严格审查,决不多收一分钱,乱收一分钱,从严把关,分级监督。立案庭立足于为鸡冠区法院的审判工作把好关,尽好责,杜绝违规收费现象,确保国家规费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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