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鸡冠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受理了52件黑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申请执行拒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这批案件涉及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肇东县、抚远县、牡丹江市、大庆市、呼玛县、七台河市、集贤县等地,受案后行政庭及时组织审查、立案、分案、制作文书并送达。在文书规定期限内除部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外,其他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行政庭对此制定详尽的执行方案,派出执行干警利用一周的时间奔赴七台河、双鸭山、集贤县、抚远县等地依法执行,目前已执结11件。下一步会更加迅速高效的到全省各市县进行依法执行,保证高速、高效、高质量执结这批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重点案件,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重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