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刑庭学以致用 充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
作者:张宝明 发布时间:2013-08-02 15:08:21
2012年12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共五百四十八条,从公布到实施时间只有10余天,公布的解释条文之多,从公布到实施时间之短,均创下建国以来之最。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领会该司法解释,刑庭全体干警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深刻领会该司法解释精神,并学以致用。对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人均有辩护人,而其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积极与鸡西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指定辩护人,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