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某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质量与效率”主题,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案件管理机制,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上诉少、调解率高、当事人满意率高的良好局面,社会公信力大幅度提高。然而基层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担负着全省近90%案件的审判任务,其办案质量决定着审判工作全局,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法院工作的核心是审判,检验法院工作好与坏的标准是案件质量,而案件质量的好坏靠老百姓的满意度来具体体现。要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在办案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法院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展开。
一、 实行院长庭长负责制。
该院通过实施院庭长办案、工作调度和开展各类评比活动,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和审查。规定各主管业务院长和各业务庭(局)庭(局)长每年必须参与审理或者执行重大、典型案件至少6件。我院通过对案件实行逐个环节分级把关,强化了对检察干警、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的“牵制”作用,真正使“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案件承办人主要承担讯问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取证、追赃,提出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意见,起草有关法律文书及案件信息资料的收集、报送文书任务,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办案程序之责,保证案件材料完整、合法和真实。科室负责人在案件审核中必须严格做到“三不”:事实不清的不放过,证据不足的不认定,定性不准的不处理;重视“五个环节”:立案、撤案、强制措施、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移诉;坚持“六不放过”:主体不明不放过,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不告知当事人有聘请律师权利的不放过,法律手续不全不放过;把住“七关”:事实关、证据关、告知关、定性关、程序关、文书关和公诉关。分管院领导是最后的“屏障”,必须严格把好审批关,并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负责。
二、明确案件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的划分。
加强事中管理与实体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判组织改革,按科学、合理、平衡原则着手改革案件分配方式,改变以往绝对化的平均分案方式,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各业务庭之间的职能分工。立案庭主要通过案件流程管理对审判执行程序进行事中监督;审判监督庭主要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评估进行事后监督。建立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审限警示和超审限通报制度,杜绝超审限,防止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以最快的速度化解矛盾纠纷。质量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审判管理水平对质量与效率主题的实现,起着关键、直接的决定作用。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在总体上保障了审判的质量与效率,为进一步提高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应将案件由立案庭分配至审判庭后的审理过程进行细化,将其作为总流程下的一个分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而系统地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与效率。为此,在审监庭,应把审理过程细化为立案、审查、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等环节,给每一个环节规定一定的时限,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制定、落实庭审、合议、案件审理等各种工作细则,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
三、 树立科学严谨的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该院还在年终时候组织开展先进单位、调解能手、审判能手、最佳贡献奖评比等活动。规范庭审行为,提升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执结率,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克服以前庭审着装不规范、调解率不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和不透的问题。对办案质量高且无差错和瑕疵的办案法官(执行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有错不究、情节严重的法官(执行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按照案件质量奖惩制度进行评查活动。
加强事后监督与结果监督。建立以审监庭为核查主体、各业务庭为自查主体、监察室为监督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管理机构,明确核查和自查程序,采取审监庭主动核查和业务庭主动自查相结合的措施,对每月审结和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四、 要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要以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多办精品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加强事前监督与程序监督。以程序管理为中心,严格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审限监督制度,每周由立案庭对审理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进行一次跟踪督查,每月对案件审理、执结、超审限的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增强责任意识和审限意识。
五、 要完善工作机制,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
要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轻办案压力;加强司法调解,提高案件调解率;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建立简单案件的速裁机制,做到随来随办随结;推行网上办案,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尽快消化案件。规范审限管理,建立审限通报和催督办制度。
对审限过半的所有案件,由审监庭分别向承办部门和法官发送催办卡;审限达三分之二的,发送督办卡,并定期汇总通报,确保全院审判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良性运行状态。
六、 是强化案件评查管理,建立案件评查反馈机制。
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凡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自动进入评查程序,并吸纳监察室同志参与评查,评查意见报审委会研究,构成违法审判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对其他案件和裁判文书的常规评查,由审监庭采取下季度评查上季度的方式进行,并定期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建立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反馈机制,并将上诉、信访案件纳入其中,进一步强化审判人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自觉性,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出台绩效考评办法,量化指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规定加分、减分情形,并与办案奖励、评先评优挂钩,作为晋职晋级依据。同时,制定奖励措施,优化激励机制,要求和鼓励支持干警积极参与学术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对每位干警既有软任务,又有硬指标。对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形成争做学习型法官,创建学习型法院的良好机制。
七、 加强法官自身队伍建设。
一方面,努力提升法官自身素质,塑造良好形象。法官是法律的实施者,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其一言一行关系着法律的尊严,法官形象在很多场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体化。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规范法官行为。法官职业道德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办案的公正。要做到公正办案,办成铁案,就要求法官要处于公心,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学习,规范法官自身司法行为,严格办案纪律,避免办错案;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官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官自身业务素质。读懂、吃透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把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当中,为提高案件质量奠定基础。案件质量的差异是司法公正与否的直接体现。所以,我们必需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加强案件审判管理,对各个环节全面监督、全程监控,认真分析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审委会的监督审查责任,严格监督案件质量。做到每起案件都处在绝对监管中,从立案到审理,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积极推进案件评查工作细化、深入。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质量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同时也是现代司法所面临的一大课题,是司法改革所追求的理想和所要达到的目的。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的落脚点。作为一名法官,更应不断探索、研究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的途径和方法,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