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的特别授权
发布时间:2016-01-15 10:53:46
一般授权委托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诉的权利,而无处分实体的权利,在委托书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的权利,如提起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明确列举,如果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则视为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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