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鸡冠区法院收到吉林凤阁律师事务所赵凤阁律师寄来的一封表扬信。与此同时,鸡西市中院、鸡冠区委政法委及区人大也收到了赵律师的来信,对鸡冠区法院给予表扬。
赵凤阁律师是(2015)鸡冠商初字第836号案件的代理人。通过开庭和后来与办案人员的业务联络,对我院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表扬信中特别指出,首先,贵院庭审程序严谨。开庭及休庭全部按照庭审礼仪进行,体现了法庭的尊严,起到了使当事人尊重法庭、尊重法官的效果,是其执业二十余年来首见;其次,贵院判决书有特点。一是案件判决书载明了至判决之日的逾期利息,还写明了延迟履行的逾期利息,认真细致;二是判决书后附“本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接受当事人监督,避免当事人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误解;最后,贵院法官服务好。在代理人一方诉请表达不明确时,主审法官武凤艳两次打电话释明,而且还主动联系告知退费所需的材料,对当事人很负责任。
“一滴水可以反映出太阳的光辉。我所看到的几片花絮,是贵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结果。”赵凤阁律师说道。
近年来,鸡冠区法院狠抓案件质效,在庭审程序、司法礼仪、卷宗评查、审限督办等各流程节点下功夫,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同时,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方面也做出很多努力,在审判法庭设置律师室,配备办公用品,方便律师开庭等候;在办公区设置律师服务室、律师接待室,方便律师立案和庭前阅卷使用;设置律师投诉室,为律师适时投诉及监督提供条件;开通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进行网上预约立案、材料收转等。今后,我院还将继续深化律师服务方面的工作,让更多的当事人、代理人感受我院的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