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了一起因是否生育“二孩”引发的离婚纠纷。
前几日,张先生来到鸡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请法院判决与其妻子离婚,接待人员看过张先生诉状后,发现张先生夫妻感情未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与张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取得联系,并对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李女士表示自己与张先生均年过四十,双方均系再婚,婚前张先生曾提出再要孩子,李女士因其和前夫已育有一子,且再生育已属于高龄产妇会有生命危险,未明确表态。组建新的家庭一年多后,张先生见其妻子久久未孕,便常常因生活琐事与其发生争吵,并诉讼来院提出离婚。
立案庭进行了庭前调解,在听取李女士的讲述后,认为其与张先生只是在是否生育“二孩”问题上缺乏有效沟通,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考虑到他们婚后感情尚好,遂对张先生进行开导劝解,张先生在听取了办案法官的耐心开解后,也认为自己确实有些自私,表示今后会和妻子在“二孩”这个问题加强沟通,共同努力,最终,夫妻双方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