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抚养的孩子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已经离婚的父亲是否有责任赔偿?
发布时间:2016-01-25 10:29:33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 的,可以责令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孩子弄坏他人的东西价值昂贵,生母负担有困难,离婚的父亲也是应该尽义务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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