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限
发布时间:2013-08-14 15:44:55
人民法院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需要补充起诉材料的,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间内,审查期限自提交应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