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13时50分在鸡冠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公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李升国,被告虎林市隆远房地产开发有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承办人:李小明
发布时间:2016-01-29 13: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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