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鸡冠区北山委的郑女士,心事重重,来到鸡冠区法院立案大厅,经接待人员的仔细询问,郑女士讲出了事实的原委。原来郑女士的舅舅除了只有一个侄女外,就只有郑女士这位外甥女,侄女不愿意照顾老人,老人不想去养老院生活,于是从1996年4月起郑女士把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当成自己的责任。郑女士的尽心尽力与善良,老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2002年9月份,老人去鸡西市某家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将自己的房产与其他财产均赠与郑女士。2008年6月份83岁的老人去世。
郑女士在整理老人的遗物时发现了见证书,想起了老人将房产赠与自己的事情。但是房照是老人的名字,郑女士去房产局办理过户,因为没有其他继承人,没有买卖关系,房产部门不予过户。就在郑女士犯愁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时,麻烦又来了,老人那位唯一的侄女出现了,要求继承老人的房产。经过几年的折腾,郑女士在百般无耐之下来到了法院。看着愁容满面的郑女士,接待人员向立案庭庭长进行了汇报。马庭长问清原委,审查了相关证据后,决定当天立案马上办理,通知被告到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经耐心细致说服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协议,被告放弃继承,案结事了。原告感慨地说:"真没想到鸡冠区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我愁苦了5年的事情,你们一天就给我解决了,鸡冠区法院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