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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对超审限案件说“不”

  发布时间:2012-05-31 14:45:52


  鸡冠区法院坚持“预防为主、追责为辅”的人性化审限管理理念,通过狠抓五个节点,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提升了司法质效,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该院在坚持开展审限网络预警、审限层层审批、审限督办、报结案件与裁判文书同时报送、审限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等制度基础上,近期开展了审限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鸡冠区法院审限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规范了审限管理标准,审判流程各节点的职责、时限和衔接要求,重点抓好五个节点:一是以绝对期间值考核审限,将每名干警、每个业务庭的审限绝对平均值作为管理、考核、通报项目;二是明确审限延长的法定情形,固定延长审限事由;三是内定调解工作期限,并按规定进行申请调解期限审批;四是对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实行业务庭案件承办人、技术室案件承办人联合督办制,督办记录附卷备查;五是对内定审限、法定审限、延长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实行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里职能部门三级催办制,将审限管理跟踪到每一个庭、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审判员、每一位辅助人员身上,确保司法程序的高效有序运转,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

  通过“五个节点”抓审限管理,提高了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对离审限较近已亮出“黄灯”的被警示案件,承办人或者合议庭都引起高度重视,想方设法,按时审结,审判效率有了质的飞跃,新收案件无一件超法定审限,不仅做到“办铁案”,而且实现“快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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