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司法服务 -> 法律常识

职权原则的依据及其理解

发布时间:2013-08-20 14:44:35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