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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情况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2-16 16:2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暂缓土地登记:

  (1) 申请文书需要修正或补齐的;

  (2) 土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的;

  (3) 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

  (4) 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

  (5) 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暂缓土地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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