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少年庭工作起步较早,1992年率先在全省成立少年法庭,97年机构改革并入刑庭,98年根据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三家法院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试点,就是在一定城区设立一个少年法庭,审理包括其它城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其目的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研究和发展。我们鸡冠区法院就是其中之一试点法院。审理包括鸡冠区六区(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梨树区、麻山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我院非常重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成立了未成年维权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已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教育达到了制度化、常态化,延伸帮教做到了全院全员参与化、社会各界参与化。
鸡冠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超前预防、审判教育、延伸帮教上,坚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立足审判的前提下,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不断拓宽思路,将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坚持“打、教、防”相结合,达到了预防、减少犯罪的目的,对稳定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