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鸡冠区法院为适应新形势下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民商事部门紧紧围绕司法工作目标和主线,严格适用《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各级法院代字表》,同时,依据规范与紧贴实践相结合、构建体系与融合应用相结合、强调统一与兼顾灵活相结合等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大民事审判格局”。专职审委会委员孙雪梅分别组织民一、民二庭召开会议,探讨“大民事审判格局”可行性建议。
孙雪梅专委指出,大民事审判格局后,其优势是民一、民二庭不分民事或商事案件,轮流接办,有利于调整、平衡工作量,也有利于培养“复合型法官”和提高“审判管理”。其劣势是审判员相对之前,因业务领域拓宽,使法律知识和审判技巧还需补足。
会中,审判员针对大民事审判模式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大审判模式提出三种思路: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针对新发布的《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及《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规、法规展开学习。
二是结对互助提高。提出审判人员,特别是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采取结对子的方法,互相学习,相互补充共同进步。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打破民事、商事审判员的界限,在合议案件中,采取穿插组合的方式,使审判员能学习体会审判技巧,尽快进入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