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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司法审判

完善制度 让管理渗透到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

  发布时间:2013-10-10 09:34:04


    鸡冠区法院注重发挥审判监督工作的审判质量保证作用,建立起由审判委员会领导、以审管办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每一件裁决,裁判前都要从文字校对、文书样式、语言表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全方位进行审查,把“瑕疵”案件解决在“出院”之前。

    坚持对改发案件进行分析讲评。对中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每一起案件,承办法官都要写出详细的分析整改报告,对重点改发案件,定期召开业务庭室全体干警进行讲评。

    坚持对错案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被确定为错案的案件,依据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疑难案件审委会讨论制度。充分发挥审委会作用,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化审委会工作流程,坚持重点、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制度,推动了审委会工作的规范化。

    坚持对结案卷宗进行逐一评查。由审管办对所有结案卷宗进行逐一审查,对卷宗质量进行月通报,对发现的问题案件进行点名,通报到个人,做到通报不护短,查处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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