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鸡冠区法院和鸡冠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研讨会。会议得到区委的大力支持,主管司法局工作的副区长吴治成亲自参加。鸡冠区司法局局长陈晨、司法局社矫办主任孙立民、9个司法所所长、鸡冠区法院刑庭、少年庭、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等相关部门共20人参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2012年1月10日公布施行,现已经实施了近四年,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在适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困惑,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让《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得到更好的实施。
会上,明确了召开研讨会的目的和意义,主要针对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再适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与会人员讨论发言热烈,最终达成共识。并由张晓勇院长与陈晨局长签署《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研讨会议纪要。
最后,吴治成副区长作总结发言,代表区委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两点工作意见,要求双方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动态管理及应急处置,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