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上午刚上班,被执行人郭腾宇的父亲郭占军就手拿锦旗来到鸡冠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感谢于佳原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严肃执法,热情耐心,全心为民,方法得当,效果理想。
本案的起因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孩子在幼儿园玩耍时不慎受伤,但双方的家长却各不相让,经过了公安的调解、法院的判决都不能让双方冷静对待,矛盾化解。申请人申请执行后,办案人在接待中发现双方矛盾依然十分尖锐,没有解决问题的倾向。便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的父母,要求其配合法院工作,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我行我素,不予配合。办案人便多次上门沟通,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同时告知如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解及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在办案人员大量的答疑解释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并将执行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通过该案件的执结,让办案人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快乐,通过自己的工作解决了两家人的苦恼,化解了双方已久的积怨,案件的执结不仅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满意,执行法官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