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下午,根据鸡冠区法院审管办下发的学习《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标准化庭审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鸡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庭长张宝明的主持下对刑事审判标准化庭审规范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学习。
学习中,针对实施细则新规定的法庭纪律;人民陪审员应着正装参加庭审;辩护律师应着律师袍出庭;开庭笔录范本等进行了重点学习。学习后,张庭长提出三项要求:一要以学促用,法官要提高庭审程序、节奏、焦点的把控能力,书记员要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二要确保庭审程序的完整有序;三要确保遵守法庭上的司法礼仪。
通过此次学习,规范了刑事审判庭审活动,明确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形象的公正性,实现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