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鸡冠民初字第722号
发布时间:2013-10-20 14:06:12
案号:(2013)鸡冠民初字第722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承办部门:民一
当事人:原告:常秀杰
被告:佳木斯恒远建设集团有限
审判长:荆恒祥
审判员:褚连英
代理审判员:吴学敏
书记员:张静
开庭时间:2013年9月26日
法庭名称:第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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