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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快速执法为老年人维权

  发布时间:2016-05-03 13:10:47


      原告孙某1939年出生,黑龙江省鸡东县永和镇某村村民。原告孙某于2013年受雇于被告仇某为其工地打更。从2014年开始,被告拖欠原告劳务费,2015年8月,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务关系时,被告共拖欠原告劳务费15000余元。古稀之年的老人多次找被告索要欠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拖,原告要钱无果,诉至法院。

      立案后,法庭工作人员看到老人苍老的面容和无助的神情,决定快速为老人审理案件,当天进行送达,并劝说被告及时给付欠款。被告经过劝解,表示也不忍心欠老人工资,只是实在无钱可支付。鉴于此种情况法官向被告告知举证期限及答辩期限等知识,被告表示均不要求举证期和答辩期,同意快速开庭。开庭当天,被告未出庭,法庭当日开庭当日即制作判决书,用了4个工作日审结此起案件。原告孙某拿到判决书时,激动的手不停的抖动,连连感谢法官为老年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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