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管辖改变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3-10-22 14:31:50
首先上级人民法院审理应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导致的管辖改变;其次移送导致的管辖改变;再次指定管辖导致的管辖改变。根据解释规定,管辖改变的,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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