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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司法审判

鸡冠区法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指导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25 09:33:13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行政立法的日益完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呈不断增长趋势,如何积极稳妥执结此类案件,维护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行政庭履职尽责的一个重要课题。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涉及多层面社会关系,大多数案件在申请执行前已经过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多次接触,往往矛盾较尖锐。为有效执结该类案件,行政庭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指导制度。

  鸡冠区法院行政庭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某些非诉执行案件中,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由于程序的缺失,使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最终影响案件的有效执行。有的行政处罚不平衡,忽视合理性。有的行政机关一味依赖法院强制执行,到法院申请后便袖手旁观。尤其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由于部分行政机关适用新法的能力相对不足,在执法过程中仍依照旧法开展工作,案件出现未经催告程序、催告不合法以及申请执行超期等问题,导致案件无法进入执行程序。对于上述行政机关的问题,行政庭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执法人员指导制度,由行政庭审判员专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轮流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指导,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效避免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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