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快速审理解纠纷 化解矛盾获认可

  发布时间:2016-06-03 10:47:22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天,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当事人对法庭的高效工作表示充分认可。

  原告肖某、被告王某同是麻山区居民,原告肖某身体残疾,一个人带着上高中的孩子在市内靠低保生活,被告王某则在市内专门从事室内装修装饰工作。肖某在鸡冠区福兴天地有一户刚交工的动迁房屋,但因家庭条件不好而不想装修。王某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便多次打电话与其商量装修事宜,承诺在保证装修质量的前提下装修费用可便宜一些。在被告的劝说下,原告最终同意由被告为其装修房屋,装修价格为2.7万元,原,被告没有签订书面装修合同。

  2016年3月份,原告在亲属的陪同下去看装修进展情况,认为被告装修质量不合格,泥沙和砖用料少,木工活也干得不好,出现了破损地方。原告认为被告以次充好,装修水平低劣,就赔偿事宜与被告商量无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赔偿损失8 000元。

  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承办法官通过电话通知原、被告到庭进行调解,开始双方分歧较大,各执一词,被告不同意赔偿,理由是以原告给的装修价格,只能装成这种效果。被告情绪比较激动,几度要离开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行动不方便,来次法庭不容易,极力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被告慢慢改变了态度,同意原告的请求,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

  通过该案的审理,承办人提醒广大业主,装修因人而异,各人有各人的要求,在装修前要尽量与装修单位或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对各自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约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