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刑事管辖中的犯罪地?
发布时间:2013-10-30 15:09:21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确立了我国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刑事审判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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