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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呢?

发布时间:2016-06-22 12:39:39


  答:(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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