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为规范“自媒体”时代的发展需要,出台了《鸡冠区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三方面规定了微博、微信的工作内容:一是加强对微博、微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微博、微信工作活动领导小组。二是规范管理措施,各部门确定一名在编干警为本部门微博、微信管理员,建立考核制度,将微博、微信的发布数量、督办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三是规定栏目,共设置共11个栏目,分别为“法律谚语”、法院动态”、“法官心语”、“法制新闻”、“焦点案件”、法律常识、“文化掠影”、“历史上的今天”、“预告”、“执行进行时”、“直击庭审”。
此方案的出台,不仅让全体干警意识到“自媒体”宣传的重要性。同时使微博、微信工作运行有“法”可依,为更好的规范微博、微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为其有序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