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形为哪些
发布时间:2013-11-26 14:00:38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违法,或者强制执行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强制执行措施违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三)被执行人主张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消灭、丧失强制执行效力或者其他阻止执行的理由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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