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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庭审透明度 提高司法公信力

——鸡冠区法院民二庭实行庭审监督团制度强化公开审判

  发布时间:2013-12-05 10:32:54


  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强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对当事人争议较大、案情复杂或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鸡冠区法院民二庭采取了庭审监督团参加庭审的新举措,在全院率先试行的过程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关于庭审监督团参加庭审的若干规定》,现已在全市进行了推广,该项措施的实施,有效增强了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庭审监督团成员,是法院通过协调聘请的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有针对性地选择庭审监督团成员,庭审监督团参加评议,能够集思广益,拓宽法官思路,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有些当事人往往对法院有些偏见,特别是在接到败诉的判决后,有的会认为是法官个人意见,监督员的参加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对消除当事人的偏见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是有利于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正,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四是有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庭审结束后,庭审监督团成员立即对案件进行评议,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对庭审监督团的评议意见进行讨论,采纳其合理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向庭审监督员详细说明合议庭意见的理由、法律依据,与庭审监督团成员进行交流。这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增强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等方面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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