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妥善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今年85岁,共有五名子女,现在由小女儿照顾生活,平日其他子女都很少照看。李某认为虽然子女都能给付一定的生活费,但仍然不够自己的衣、食、住、行开销,尤其是得病后没有条件看病,于是将长子、次子告上法院,要求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 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但双方都各自坚持观点,互不相让,一家人的矛盾非但没有缓解,反有加剧之势。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关于赡养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定,从社会角度讲解亲情关系、伦理关系的重要性,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的两个儿子同意每人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800元,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案后,原告李某表示,感谢法院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让我们老年人的生活得到了保障,真诚向法院工作人员的高效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