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是否可以一并审理
发布时间:2013-12-17 09:46:38
第二百六十七条 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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