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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私自改动下水管道引起的纠纷

  发布时间:2016-09-22 12:29:58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私自改动公共设施引起恢复原状纠纷一案。

  原告称其购买福兴天地小区楼房,于2016年2月25日从福兴天地鼎兴物业管理处拿到钥匙,入户后发现卫生间地面有污水,当时原告没有在意,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发现卫生间下水管道被楼上501室私自改动。经调查,被告501室房主经福兴天地鼎兴物业管理处同意取得原告家房门钥匙,在未经过原告同意下,私自进入原告屋内将卫生间坐便管道改动,被告的行为侵害原告的利益,原告起诉至法院。

  审判人员接到案件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邻里之间应该和谐相处,决定加大调解力度,这样不会让邻里之间的矛盾激化。法官首先到福兴天地鼎兴物业管理处调查和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并两次到原、被告家中现场勘查,拍摄了录像和照片,开始被告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由,不来法庭做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就两次去被告家里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的行动感动了被告,被告终于同意和原告坐一起协商此事,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同意赔付原告一定经济损失。

  装修本是为了美观和方便自己的生活,但过分追求美观,不考虑别人的感受,造成侵权就会引起邻里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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