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承担
发布时间:2013-12-18 14:09:09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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