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寻找“失联”的被告

  发布时间:2016-10-11 14:41:4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和国家加大对建筑施工的投入,建筑施工范围和速度都得到了明显的发展,但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案就是其中一例建筑施工合同案件,看看法官是如何处理的。

  原告在2013年6月开始给被告小区施工干挂大理石、室外地面铺装工程,在2014年9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2013年10月1日,原、被告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质保期为1年,被告预留质量保证金4万余元,现已过1年质保期,原告多次索要质量保证金但被告拒绝支付,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承办案件法官认真阅卷了解案情,为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多次打电话找被告,但手机一直关机,无法联系上。承办法官就不辞辛苦到被告住所地寻找,就这样来来回回跑了很多次,终于联系上了被告,通过耐心细致地给被告讲解该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法官的耐心开导,被告承认在此钱款的处理方式上确实存在不妥,并且当庭表示同意给付欠款。自此,一场拖欠已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