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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期限怎样划分?试用期期限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6-10-13 16:43:27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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