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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6-10-24 11:51:48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属于特别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因此,对二者的界限也应分清。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侵害的对象不同。一方面,集资诈骗罪侵害的是社会不特定的公众的资金,而普通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人的财物;另一方面,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资金,而普通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不,限于资金,还可以是资金以外的其他财物。

    (2)行为方式不完全同。集资诈骗罪由非法集资行为和诈骗行为复合而成,即只能是以非法集资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只能是以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和合同诈骗以外的其他方式实施。

    (3)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诈骗罪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该罪。集资诈骗往往以发行股票或者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因此区分集资诈骗罪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界限也十分重要。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4)行为人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死刑,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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