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哪些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发布时间:2016-10-24 14:30:48
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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