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6年6月的一天,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并载着妻子和儿子沿南星街北向南行驶至荟源兴城道口处左转弯进入荟源星城小区时,与张某驾驶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李某及妻子、儿子受伤,车辆损坏,张某将李某等三人送至医院,经检查李某系左侧髋骨骨折、头皮挫伤,李某妻子系双膝挫伤、左侧胸壁挫伤,李某儿子系皮外伤,左脚损伤。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有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及家人找到张某及车主王某、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三人分别诉讼法院。
案件受理后,李某拄着双拐和妻子来到红星法庭,办案人当即联系了王某和张某及保险公司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和张某及保险公司经过法官调解,同意先将李某妻子和儿子的案件解决,李某妻子和儿子当场撤诉。之后办案人员就李某的案件再次联系三被告,保险公司同意进行调解,并告知李某与被告王某和张某到保险公司先进行审核并协商理赔标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一周后也撤回起诉。李某对法官办案及时,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