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饭店三位男同事因帮忙打架,触犯了法律,结果全都被判刑。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聚众斗殴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和张某某是好朋友。车某的男朋友张某欠被告人张某某钱,因无法联系到张某,被告人李某某想向车某的表弟胡某索要车某的电话号码,双方约定在鸡西市鸡冠区批发一条街某饭店见面。李某某因害怕被打吃亏,召集其同事被告人高某某、张某某、王某一同前往饭店。四人打车到达饭店后,高某某、张某某、王某在与胡某见面前,分别在地上捡起木棍及铁棍,准备打起架来使用。胡某从饭店出来后,与李某某到鸡西市鸡冠区某胡同里谈话,高某某、张某某、王某在李某某身后不远的地方等候。因李某某与胡某对索要车某电话的事没有谈拢,二人发生争吵,李某某在地上捡起一根铁棍与胡某相互撕打在一起,胡某的同事许某、张某、下班路过,遂上前拉架,并与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王某相互撕打在一起。案发后,木棍、铁棍被双方丢弃于案发现场。2015年11月4日,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讯问并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王某持械聚众斗殴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王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四被告人犯罪后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所居住社区司法机关均出具了适合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证明四被告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社区同意监管,故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判决: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某、张某某、王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年轻人在青春期时遇事爱冲动,存在着讲江湖义气的心理,更由于对法律观念的淡漠,让一些年轻人触犯了法律的红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年轻人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