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本应该互相信任,无端猜疑就会埋下祸根,引发悲剧。近日,鸡冠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丈夫猜疑妻子引发的伤害案件。
被告人付某与被害人汪某系夫妻关系,2016年2月13日21时许,在鸡冠区广源城某楼,因怀疑汪某有外遇,付某酒后用尖刀将汪某的左上臂捅伤。2016年2月25日,双方离婚。2016年2月29日,被告人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6年3月7日,经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法医鉴定所鉴定汪某伤害属轻伤二级,无伤残。
诉讼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亲属赔偿被害人人民币3.55万元,被害人对被告人付某表示谅解,并请求对付某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宽处罚;确有悔罪表现,其居住地司法机关出具了适合社区矫正证明,故对其不予关押亦不致再危害社会。判决被告人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夫妻之间本应该互相忠诚和信任,才能构建和谐家庭和社会。即使出现了家庭纠纷,也要合理解决,切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对方,不单毁掉了自己的家庭,更触犯了法律,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可悲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