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发布时间:2016-11-15 15:53:56
答:其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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