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别、人数
法警共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2.家庭成员历史清白,本人及直系三代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5.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2CM、女性身高160CM以上;
7. 优先聘用条件
(1)有篮球、排球等体育特长者;
(2)退役士兵;
(3)有驾驶证并有驾驶经验者;
(4)熟悉办公软件;
(5)有其他与法警工作相关特长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至1月10日;
(2) 报名地点:鸡冠区人民法院。
(3) 联系人:祝翠梅 联系电话:2641605
(4)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士官证)、毕业证、党员证明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考试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能考试。
在以上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方式
试用期 3个月。
4、管理。按《鸡冠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鸡冠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