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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恩照日月 公仆系民生”

  发布时间:2016-12-16 12:53:52



图:当事人送锦旗画面

  2016年12月14日,鸡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了当事人田某送来的一面锦旗,感谢立案庭接待员的热心帮助,让他拿到了应得的住房公积金。

    当事人田某与用人单位于2014年9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田某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结清养老、医疗保险等各方面待遇。按照离职后满两年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2016年10月田某到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该笔备查的住房公积金,但却被告知用人单位并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无法提取。田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员接到田某的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列》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当事人应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等手段进行自我救助,但是因为此案属涉及企业职工待遇的民生问题,结合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诉讼服务中心立即与用人单位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联系,释明法律,用人单位很快补齐了欠缴的数额,田某于12月初拿到了该笔住房公积金。

  为了表示感谢,田某将写有“党恩照日月 公仆系民生”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了立案庭接待员的手中。虽然是零下20几度的天气,但因为法院干警的热情接待、法院的主动协调,让田某的心里深深的感受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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